女子陪丈夫“假離婚”被算計兩年後發現小三

離婚,兩天后复婚,再過兩天后又離婚,何女士說自己篤定了丈夫不會負她,可她最終沒等來复婚,只是被告知,丈夫早已有了外遇……   假離婚成了真離婚,還牽涉到了兩人名下的共有財產,可何女士發現時已經離了婚,她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求分割財產。這一次,會如她所願嗎?   陪丈夫“演戲”,兩年後發現是真離婚

  

照理說,原本的何女士挺讓人羨慕。結婚十多年,丈夫秦先生在外地經商,收入不菲,她則從事一份輕鬆的工作,安穩在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   “我有樁生意,需要處理完外省的一幢我倆共有房屋才能談成。”3年多前,秦先生跟妻子提出,辦理假離婚,來完成這樁生意。   

出於對丈夫的信任,何女士點頭。不過馬大哈的夫妻倆辦了離婚手續後,發現協議上對外省那幢房子歸屬並沒有明確, 於是兩天后,他倆又去辦理了复 婚,各自簽字後,又過了兩天,重新擬定協議的兩人第二次辦理了離婚手續。   何女士不知道,這是丈夫離她越來越遠的一步棋。

  

二次離婚後,秦先生一直拖著不辦復婚手續,何女士也沒有太在意,兩人仍然同吃同住和平時一樣。   徵信社日子平靜地過了兩年多,何女士無意中發現秦先生在外面有女人,交往年數還不淺。因為常年異地,丈夫身邊有些許動靜,何女士不會輕易察覺。“太晚了,我太可笑。”何女士這才痛苦意識到,當初的“假離婚”變成“真離婚”!   丈夫隱瞞夫妻共同財產,她決意打官司

  

在徹底明白無法回頭後,何女士漸漸冷靜下來,在親朋指點下決定與秦先生對簿公堂,為自己爭取權益。   可她還是有些被動,由於秦先生在外地做生意多年,何女士又一向不過問生意事,所以對夫妻名下有多少共同財產真的沒有什麼頭緒。   “我翻遍了家裡,找遍了角落。”

  

“整理房間時,有一張房產證,我才知道他曾與人合買過一間商舖。”   “在派出所時,我看到一張汽車保險單,才知道他說的屬於公司的車,其實就是他自己名下。”   “我還隱約記得,他有某銀行的儲蓄卡……記不全了,都怪自己,輕信了這個騙子。”何女士慢慢地理出了頭緒。   

這邊的秦先生,同意將商舖和車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面對法官在銀行調查所得——他購買的高達100多萬元的銀行理財產品,秦先生認為這是個人財產,何女士無權分割。於是兩人在法庭上見面。   離婚後再分財產,她輸了婚姻贏了官司

  

海曙法院認為,秦先生以個人名義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何女士要求對該筆錢款進行分割的請求合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不服一審判決的秦先生提起上訴,二審維持了原判。   既然已離婚,雙方就沒有關係了,為什麼還能勝訴?

  

法官說,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也是存在訴訟時效的,當事人應該在從發現該情況的次日起開始,2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最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