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聯絡我們 網站地圖 真實案例 服務項目 法律常識 客戶問答 線上客服

徵信項目
徵信項目
徵信項目
徵信項目
徵信項目
徵信項目
徵信項目
法律問答

03、通姦罪是否告訴乃論?

依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通姦罪須告訴乃論。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不僅是發動偵查之原因,且為訴訟要件,若有欠缺即無法追訴、處罰。至於如何為告 訴之意思表示?最高法院曾表示: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之告訴,祇須指明所告訴之犯罪事實及表明希望訴追之意思,即為已足。其所訴之罪名是否正確或無遺漏, 在所不問(最高法院七十三年台上第五二二二號判例)。是故實務上常見以和解之方式交換有告訴權之配偶不要提出告訴或撤回告訴,以避免通姦罪之刑事責任。

第 245 條(告訴乃論與不得告訴)
第 238 條、第 239 條之罪及第 240 條第二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 239 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桃園:0800-8888-20
宜蘭:0800-66-11-55
新竹:0800-852-852
苗栗:0800-685-666
台中:0800-777-911
彰化:0800-777-005
雲林:0800-622-007
嘉義:0800-47-6666
台南:0800-777-006
高雄:0800-09-7777
海外國際專線:0800-662-222
Valid HTML 4.01 Transitional返回首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 徵信項目 | 調查項目 | 法律問答 | 客戶問答 | 真實案例 | 線上估價

晚晴徵信社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8 DAAI co.,Ltd All Right Reserved 24H免費諮詢電話:0800-66-2222
友站連結:晚晴徵信有限公司婦幼徵信有限公司幸福徵信社擎民徵信有限公司三立徵信有限公司